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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化机构改革 推进“四项重点”

发布日期:2019-12-02 09:48:11    
  11月27日,湖滨区召开乡和街道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(扩大)会议,进一步深化乡和街道机构改革,全面推进乡和街道便民服务、综合执法、放权赋权、减县补乡(简称“四项重点”)工作。湖滨区委书记、领导小组组长亢哲楠主持会议。该区领导李涛、宋黎静、毛海港、唐伟、赵铁安出席会议。
 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、市深化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会议精神;宣读了《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区乡和街道机构改革暨全面推进“四项重点”工作实施方案》,征求了与会领导和同志们对实施方案的意见,并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。
  会议要求,一要高度重视,提高认识,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。深化乡和街道机构改革,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,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客观要求,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,改革和完善基层管理体制,使基层各类机构、组织在服务保障群众需求上有更大作为。二要明确任务,突出重点,确保积极稳步推进。此次乡和街道机构改革的目标是全面推进便民服务、综合执法、放权赋权、减县补乡工作,进一步深化、巩固乡和街道机构改革成果。便民服务要体现便民,综合执法要形成合力,放权赋权要无缝对接,减县补乡要下沉到位。三要加强领导,强化督导,迅速抓好工作落实。要加强领导、统一协调,积极配合,共同解决改革工作中的难点问题。要立即行动,成立专班,明确时限,抓紧组织实施;要严肃纪律,严格执行相关规定,加强管理,确保稳步推进;要强化督导,成立督导组,加强对各单位的督察指导,促进工作落实。
  各乡、街道党(工)委书记,区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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